面對配偶外遇,元配通常都會採取抓姦行動來保障自我的權益,得到相應的賠償。如今通姦罪宣告違憲,是否就代表偷吃有理,無罪可罰了呢?事實上,民法仍然對於配偶權有一定的保障。大法官也解釋,通姦主要是侵害人民性自主權與隱私權,不應動用刑法恫嚇人民忠於婚姻。
通姦除罪前,刑事的通姦罪大部分判6個月以下刑責,判賠金額約在30萬元到50萬元。而民事的侵害配偶權分為兩大類:
一、有明確證據指出雙方有發生性行為,元配能求償4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。
二、曖昧簡訊、外出照或牽手、擁抱…等行為,則能求償20萬元到40萬元不等。
刑罰只是滿足被害者的報復心態,因此就算通姦於刑法上除罪,於民法還是有民事賠償途徑可循。針對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蒐證,在通姦除罪化前,元配可以報警,由警方協助抓人;通姦除罪化後,不再屬於警方的管轄範圍,民眾只能自立自強,這時候只能透過徵信社協助當事人蒐證,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。
藉由豐富的偵查經驗,優良徵信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析當事人的狀況,有效率取得關鍵證據,同時設身處地解決被委託的案件,因此就算通姦罪在刑法上被除去了,還是能為委託人解決問題,從民法上得到應有的補償。最近的一個案例,透過優良徵信的協助,取得有利的錄音檔、聊天紀錄、影片等資訊,成功獲得35萬元的民事賠償。通姦除罪化後,可能讓民事侵害配偶權的部分更容易成立,或是提高賠償金額,建議民眾遇到令人心碎的外遇事件時,求助正派經營、優質專業的徵信社,才能讓自己在破碎的婚姻中拿回屬於自己應有的權益!